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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坦洲外省户籍高考学生不用愁,中山市坦洲理工学校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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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ss 发表于 2018-5-4 17:18:25|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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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racess 于 2018-5-4 17:21 编辑


广东高考,外省户籍学生不用愁,中山市坦洲理工学校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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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想在广东参加高考的外省户籍学生(随迁子女),升学部为你精心准备了相关文件政策,请你和家人认真阅读了解以下详细资料。
  升学部热情提示:1、外省户口的学生,无需在广东省就读过初中,只要有初三毕业考成绩(非广东省也可),并符合当年高考随迁政策,就可在理工参加广东省高职高考(要知道,如果你是在普通高中就读,要参加广东省高考,那可需要你在广东省有初中三年学生档案并参加过广东省中考才行);2、就读理工,中山市户口、本省或外省农业户口、外省非农业户口但属于国家规定的贫困地区的学生,一学期1250元的学费全免!(哇,很吸引人是不是,不用怀疑,这是真的,学费全免!学费全免!学费全免!!)另外2018年“广东省建档立卡贫困生”不仅免学费,每年还有3000元生活补助。
  以下是广东省2018年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相关政策,请耐心阅读啦。具体随迁政策还请务必以考生当年参加高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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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人社分局、流管办、国土分局,有关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8年高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和责任分工,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扎实做好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进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向考生、家长传达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服务引导,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一)报名条件
  1.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2.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3.若上级部门对报考条件作出修改,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职责分工
  1.市教育和体育局
  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其中,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高学校随迁子女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高成职教科负责中职学校随迁子女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
  2.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
  3.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和各镇区国土分局
负责核实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的房地产登记情况。
  4.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租房)以及居住证的审核。
  5.各报名点学校
负责随迁子女与被审核人(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审核。汇总本校随迁子女资料并送审。
  6.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负责汇总复核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表,给予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界定
  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等部门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截至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5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提交审核时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自有房,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由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或学校所在镇区国土分局核实房地产登记情况。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租赁非国有土地房屋,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由租赁房屋所在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城市的予以认定。
若上级部门对资格界定作出修改,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资格申报。
  应届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于2017年11月16日-23日在学籍学校提出申请。本市往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314,电话:89989283)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可延长至高考报名结束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基本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与学籍系统登记的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另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2.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至提交审核时属于有效状态的《广东省居住证》。
  5.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
  各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审核。指导通过审核的考生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称《审核表》),并在“父母情况”栏目处加盖学校公章予以确认,如果情况不属实,不加盖公章。未有学校公章的,相关部门不予审核。同时各学校对学生的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报送材料不完整的随迁子女,各学校应指引考生到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对于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应不予受理,并指引考生及时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各学校收齐考生上交材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用A4纸复印),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步:统一办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和社会保险年限审核。
  各学校收齐随迁子女《审核表》和证明材料,分别到学校所在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合法稳定职业和社会保险年限认定,到学校所在镇区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办理居住证有效期认定,到学校所在镇区国土分局办理稳定住所(自有住房)审核。
  属租赁住房的由考生或家长携带《审核表》和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到租赁住房所属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审核。
  往届毕业的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会保障缴费年限审核由考生自行到各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会保障缴费年限审核不分先后顺序。原则上应在2017年11月28日前完成审核。
  第三步:统一办理就学年限和学籍审核。学校汇总已办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有效期和社会保障缴费年限审核的随迁子女《审核表》和材料,集中办理就学年限和学籍审核。其中普通高中考生资料送基教科审核,中职考生资料送高成职科审核,审核时间为11月28日-12月1日。
在我省其他地市参加中考的由考生提供中考所在县区或市中考组织部门开具的中考证明(加盖公章)。
  第四步:报名资格确认。学校汇总已办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有效期、社会保障缴费年限审核、就学年限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审核表》和材料,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时间:12月2日-12月5日。
各学校需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并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四、加强和规范随迁子女高考工作管理
  对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并提出申请的随迁子女,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提高做好随迁子女高考工作服务水平

  各职能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及家长发布。对随迁子女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解释工作。对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汇总该类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上报省招办,由省招办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附件:

1.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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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坦洲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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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发表于 2018-5-4 17:44:56|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在广东参加高考是很笨的,广东重本录取率居全国之末,重本每个省都是有配额的,广东是人口大省考生多,加入允许外地生高考,总考生人数更大了,僧多粥少

点评

幸好自己不用和他们抢名额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5-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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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发表于 2018-5-4 20:48:00|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老鬼 发表于 2018-5-4 17:44
在广东参加高考是很笨的,广东重本录取率居全国之末,重本每个省都是有配额的,广东是人口大省考生多,加入 ...

去帝都高考难过去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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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发表于 2018-5-4 21:42:05|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子-- 发表于 2018-5-4 20:48
去帝都高考难过去美帝

重本率最高的地方,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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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ss 发表于 2018-5-5 08:09:51|来自:广东省中山市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老鬼 发表于 2018-5-4 17:44
在广东参加高考是很笨的,广东重本录取率居全国之末,重本每个省都是有配额的,广东是人口大省考生多,加入 ...

幸好自己不用和他们抢名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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