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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来 按照中山市入户政策的规定 人才入户已经降低了门槛 近日 中山人才入户部分细则 进行了明确和调整
1、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大专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45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大专、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2、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4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的人才。
3、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中级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45周岁以下; ●高级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45周岁以下。
4、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特殊专业技能须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核定。
注意:
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是指该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在国家现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的职业资格目录以前,在旧目录实施期内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也为有效证书。 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是指申请人自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最近在企业连续参保12个月(不得中断),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连续时间。
亲 人才入户可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自助服务窗口在线申请
识别下列二维码 可查人才入户办事指南
人才入户不收费! 不要被不法中介欺骗啦!
来源:中山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