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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ane-Yang 于 2018-3-27 15:00 编辑
申请积分承租公租房须知
2018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已准备就绪,全市定于2017年1月22日起全面受理。有申请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者,请于2018年4月15日前到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适用对象:
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办理居住证(含居住登记),目前在中山工作并累计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流动人员。
受理时间:
为上一年度积分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即2018年1月22日~2018年4月15日)
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登记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单位开具目前在我市工作累计满半年上(含半年)的统一格式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
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我市参加社保证明(提出申请的上月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6、《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表》
相关信息:
坦洲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60-86913822、0760-86639999
监督电话:0760-87135009
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87号
相关链接:
【汇总】2018年度中山流动人口积分制!受理时间、地点、资料,这里都有
http://www.tanzhou.com.cn/bbs/thread-20733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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